劳务分包合同
甲方(发包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乙方(承包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公民身份号码: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和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劳务分包协议,以资共同信守。
第一条 工程概况
1.1 工程名称:
1.2 工程地点:
1.3 分包范围:
1.4 分包方式:
1.5 分包内容:_
第二条 合同价款
2.1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/总价方式,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(大写:)。
2.2 工程款支付:按进度分期支付,具体支付节点和比例为_。
第三条 工期
3.1 开工日期:年月日
3.2 竣工日期:年月日
3.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,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第四条 工程质量
4.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、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,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。
4.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,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。
第五条 安全生产
5.1 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,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,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。
5.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,乙方应积极配合。
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6.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,按时支付工程款。
6.2 乙方应组织合格的施工人员,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,自行承担劳务人员的工资、保险等费用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7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应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7.2 若乙方擅自转包或再分包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%的违约金。
第八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九条 其他
9.1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9.2 未尽事宜,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:
年月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:
年月日